高球教室

更新時間:2009/03/24
高爾夫規則簡要指南

高爾夫規則簡要指南


高爾夫規則簡要指南
因為高爾夫是一自律的運動,所有高爾夫球員都應具有對基礎規則(如本簡要指南所包含)之充份理解,但本指南並非高爾夫規則之代替物,無論何時有任何爭議發生即應查閱規則本身。而對本指南含蓋之各要點更進一步之資訊,請參考相關規則。

一般要點
在回合開始前:
閱讀在記分卡上或公告欄之當地規則。
在你的球上標示可識別之記號,許多高爾夫球員打相同品牌及型號的球,而如你無法辨識你的球,它則被認定為遺失。(規則12-227-1
核計你攜帶的球桿,你只被允許最多攜帶14支球桿。(規則4-4

回合之中:
除了你的搭檔(亦即你這一方之球員)或你的桿弟外,勿向任何人請求建言。而除了你的搭檔外,勿向任何人提供建言,惟你可以詢問規則、距離、障礙及旗桿之位置等資訊。(規則8-1
在打一洞的過程中,不做打擊練習。(規則7-2

你的回合結束後:
在比洞賽,確認比洞賽結果已公佈。
在比桿賽,確認你的記分卡已適當地記載完備且儘快繳回它。(規則6-6

打球規則
開球(規則11
從開球區標誌之間,但不在它的前方開球,你可以在兩個開球區標誌前緣連線後方二支球桿長度內開球。
如你在這個範圍外開球,在比洞賽中並無處罰,但你的對手可以要求你重打;在比桿賽中,你招致二桿之處罰且必須由正確的範圍內打球以更正該錯誤。

打該球(規則12131415
如你以為一球是你的,但無法看到你的識別記號,經由你的記分員或對手認可,你可以標示球位且撿起該球以辨認它。(規則12-2
依球所處狀態打該球。除了在正當地採取站位或揮桿打擊之外,不能以移動、彎曲或折斷任何固定物或生長物來改善你所處的狀態、你的預定站位或揮桿範圍或擊球線,也不能以壓下任何東西來改善你所處的狀態。(規則13-2
如你的球是在沙坑內或水障礙內,在你下桿之前不能以你的手或球桿碰觸任一種障礙的地面或碰觸水障礙內之水,也不能移開鬆散妨礙物。(規則13-4
你必須揮動球桿並對該球做一打擊,不允許推、鉤或撈該球。(規則14-1
如你打了錯誤球,在比洞賽你輸該洞;在比桿賽你招致二桿之處罰,然後你必須以打正確的球來更正錯誤。(規則15-3

在果嶺上(規則1617
在果嶺上,你可以標示、撿起及擦拭你的球,並一定將它置回確切的地點。(規則16-1b
你可以修復球痕及舊洞填平物,但如鞋釘痕等之其他損害則不可(規則16-1c)。當你在果嶺上做一打擊時,你應確保旗桿已移開或被照管。球停在果嶺外時,旗桿仍可以被移開或照管。(規則17

靜止之球被移動(規則18
通常,如你意外地造成你的比賽球移動、不被允許而撿起它、或在你對它做好預備擊球後它移動,加一罰桿且將你的球置回原位,不過例外情況見規則18-2a(規則18-2)如別人移動你的靜止之球、或它被另一球所移動,可免罰將之置回原位。

運動中的球被轉向或停止(規則19
如由你打擊的球受你自己、你的搭檔、你的桿弟或你的裝備品轉向或停止,罰一桿並依球所處狀態打該球。(規則19-2
如你打擊的球受另一靜止之球轉向或停止,並無處罰且依球所處狀態打該球,但在比桿賽,如你打球前你的球及該另一球皆在果嶺上,你招致二桿之處罰。(規則19-5a

撿起、拋下及置放該球(規則20
在撿起務必置回原位之一球前(例:當在果嶺上撿球以擦拭它),必須標示該球之位置。(規則20-1
當為了拋球或置球在另一位置而把球撿起時(例:依無法打之球之規則拋球在二支球桿長度內),並不強制要標示球之位置,但仍建議你如此做。
當拋球時,身體站直,持球伸直手臂舉至與肩同高而拋下。
拋下之球如滾至仍受原免罰脫困之狀況之妨礙(例:不可移動之阻礙物)、如它停留的位置超過拋下之點二支球桿長度或它停留的位置比原球位、脫困之最近點或該球最後進入水障礙邊界之點更接近球洞時,則必須重拋。
拋下之球全部有九種情況必須重拋,而它們被包含在規則20-2c中。
如第二次拋下之球滾進任一上述情況,則將球置放在重拋時首先撞擊球場之地點。(規則20-2c

球有助於或妨礙打球(規則22
如你認為該球可能有助於另一球員,你可以撿起你的球或要求撿起任何其他球。你決不可以同意將一球留在為了有助於另一球員之位置上。
如任何球可能妨礙你的打球,你可以要求將之撿起。
一球如是因有助於或妨礙打球而被撿起,除非是從果嶺上撿起它,否則決不可以擦拭。

鬆散妨礙物(規則23
你可以移動一鬆散妨礙物(亦即自然鬆散之物體,如石塊、脫落的樹葉及枝椏),除非該鬆散妨礙物及你的球在同一障礙內。如你移除一鬆散妨礙物而導致你的球移動,該球必須置回原位且你招致一桿之處罰(除非你的球在果嶺上)。(規則23-1

可移動之阻礙物(規則24-1
位於任何地方的可移動之阻礙物(亦即人造可移動之物體,如沙耙、馬口鐵罐等)皆可以免罰移動。如因此造成該球移動,它必須免罰置回原位。
如球停在可移動之阻礙物上,該球可以撿起而將該阻礙物移除,且將該球拋在球停留在該阻礙物之上的正下方之點,惟如在果嶺上該球是置放在那點上。

不可移動之阻礙物及異常地面狀況(規則24-225-1
不可移動之阻礙物是人造不可移動之物體,如建築物或人造路面(但須核對當地規則就有關道路及小徑之類別)。
異常地面狀況是指臨時積水、待修復地或穴居動物、爬蟲類或鳥類所製造之坑洞、堆積物或通道。
除了球在水障礙內之外,當不可移動之阻礙物或異常地面狀況實際妨礙該球之狀態,你的站位及揮桿,你可以從該狀況免罰脫困。你可以撿起該球並在脫困之最近點一支球桿長度內拋下它,但不比脫困之最近點更接近球洞(見圖解)。
如該球是在果嶺上,則將它置放在脫困之最近點。
除非你的球及該狀況二者皆在果嶺上,否則對你的擊球線上之介入不能免罰脫困。
當球在沙坑內:你可以在沙坑後方罰一桿從該狀況脫困作為額外之選擇。圖解就右手揮桿之球員說明規則24-225-1之術語脫困之最近點
B1=
在路上:待修復地(GUR)等之球之位置

P1=
脫困之最近點
P1-A-A=
陰影區塊內即球被拋下之處,從P1可以用任何球桿以其長度為半徑測量之範圍
B2=
在路上:待修復地(GUR)等之球之位置口 
=球員以預期打擊之球桿被要求在P2 打球時之假想站位
P2=
脫困之最近點
P2-C-C=
陰影區塊內即球被拋下之處,從P2可以用任何球桿以其長度為半徑測量之範圍

水障礙(規則26
如你的球在水障礙內(黃樁及/或黃線),你可以依球所處狀態打該球或罰一桿:
從你將球打入水障礙裡之原地點打一球在水障礙後方任何距離拋一球,保持球洞、該球最後進入水障礙邊界之點及拋球之地點之間成一直線。
如你的球在側面水障礙內(紅樁及/或紅線),除了球在水障礙內(見上述)之選擇外,你可以罰一桿在二支球桿長度內拋球,但不比下列各點更接近球洞:
該球最後進入該水障礙邊界之點,或該水障礙對面邊界與上述之點對球洞等距之點。

球遺失或在界外;暫定球(規則27
核對印在記分卡上之當地規則以識別球場之界限。
如你的球在水障礙外遺失或在界外,你必須罰一桿(亦即桿數與距離)在上一次打擊處打另一球。
你被允許有五分鐘的時間來尋找球,過後如找不到或無法辨認它,它即為遺失。
如你完成一打擊後,認為你的球可能在水障礙外遺失或可能在界外,你應打一「暫定球」。你必須聲明它是暫定球且在你前往尋找原球前將它打出。
如顯示出原球是遺失(在水障礙之外)或在界外,你必須罰一桿繼續打暫定球,如原球在界內找到,你必須繼續以原球打該洞,且必須停止打暫定球。

無法打之球(規則28
如你的球是在水障礙內,則不能適用無法打之球的規則,而你如採取脫困,必須依水障礙之規則進行。
在球場別處,如你認為你的球無法打,你可以罰一桿:
在上一次打擊處打一球;或在球所停留點之後方任何距離拋一球,保持球洞、該球停留點及拋球之地點之間成一直線;在球停留點二支球桿長度內拋一球,但不更近球洞。
如你的球是在沙坑內,你可以如上所述進行;惟如你要在後方線上或二支球桿內拋球,則你必須拋在沙坑內。

禮儀
若你尚未如上所述去做,你亦須研讀禮儀-節,此章節並不是更多的規則,但卻是在球場上注意安全、體諒其他球員及保護球場以獲得美好快樂的打球時光之實用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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